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推荐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设备(产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区当前国家鼓励环保设备(产品)的推荐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企业于1月9日前按照国家要求将本地区推荐的设备(产品)汇总(附电子版)报送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每项设备(产品)推荐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七份。 联系人:朱凯 电话:58696587 地址:高新路16号管委会大厦2号楼413室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推荐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设备(产品)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3480号) 二O一三年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