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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风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8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区内各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大风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政传〔2013〕4号)文,据市气象台报告,北方较强冷空气已经开始影响我市,预计24小时内我市偏北风力将增大到6级、阵风7-8级,南京市气象台已于4月18日9:40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为切实做好大风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范应对工作,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得存有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将措施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最大限度降低大风对企业生产带来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风防范应对措施,做到组织有力,行动迅速,保障有序,要及时对厂区及周边重点部位开展检查工作,停止高空户外危险作业,加强在建工程和各类棚室建筑、围板、棚架、公告牌等物体的安全检查和加固工作,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及时切断室外电源,确保各项应急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三、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了解大风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上报重要情况。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将大风可能带来的灾害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联系人:蔡鹏驰 联系电话:58696589、13645176988
 
 
南京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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