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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特种设备“百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3-05-11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根据管委会的统一部署,为确保亚青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本着全面覆盖和全面整治要求,计划从5月初至亚青会开幕前,在园区范围内(含三街道)统一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检查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集中检查整治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目标
重点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落实、重大隐患督促整改率100%、重要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应急值守、加强应急演练。
(二)重点任务
以排查和整治特种设备隐患为重点,突出四个重点内容:一是重点区域检查,是指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区域,如重要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等区域;二是重要设备检查,是指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产生较大危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设备,如化工企业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三是重点单位隐患治理,是指事故隐患明显或多次发生事故、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单位,同步开展电梯、小锅炉、气瓶、简易升降机等专项整治;四是重点检查企事业单位落实夏季高温和汛期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
(一)全面动员部署(5月8日—5月12日)
制定出台园区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整治行动会议。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及要求,全力备战亚青会。密集组织好对重点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核查,对设备安全技术状态及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二)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5月12日—5月31日)
按照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的要求,统一开展一个月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大排查专项行动,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开展以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三违”为主题的“五查一反”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与法律法规、工作职责、技术标准、制度规范等方面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掌握情况,整治得力。
(三)组织开展互查抽查(5月20日—6月20日)
组织园区内重点设备使用单位开展互查抽查,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主要检查: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具有安全管理知识;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保证在用设备依法登记、定期检验合格,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章作业;是否对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是否对设备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及调试,确保其灵敏、可靠;是否能监督电梯维保单位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做好电梯司机安全管理和操作培训,确保其正确、熟练操作电梯;是否为现场值守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四)督查督导(6月1日—6月30日)
针对整治行动中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社会事业局主要领导将牵头组织开展综合和专项督查督办,力争在督查督导阶段完成大部分整治工作。
(五)限期集中治理整改(6月20日—7月20日)
针对大排查、大检查、抽查、互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点隐患,按照责任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分工和时限,确保亚青会前完成治理。
(六)总结评估(7月21日—7月31日)
社会事业局组织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赵余高局长为组长、何世华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特种设备“百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集中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园区内的集中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集中整治办公室要按照集中整治行动的要求,针对园区内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组织筹划,细化分解工作方案,做到宣传到位、排查到位、整治到位,确保实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要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的集中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严格“五落实”要求,限期督促整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亚青会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并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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