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引水河道路工程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引水河道路工程项目 项目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西起南浦路,东至江山路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1444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附属工程等。道路全长684.947米,规划红线宽度24米和9米,城市次干道,包含单跨13.0m和单跨20.0m的简支梁桥各一座,桩号分别为K0+032.5和K0+490。 (二)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25-58538066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经济开发区兴隆路9号 联系人:李欣 (三)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名称: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055号) 电话:025-89680596 Email:joewangzhen@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科技大厦B2003 联系人:王臻 (四)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在接受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后,通过研究工程设计资料及现场踏勘,对工程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进行调查,并对工程影响区域的环境现状进行评价,预测工程在施工期、营运期对水、气、声等环境要素的影响程度,并结合公众参与意见提出可行的环保措施,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现状调查、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现状质量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选址可行性分析、结论与建议)上报环境主管部门评审、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