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高新区知识产权促进资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抓紧时间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企业当年申请或获得授权的专利,获得授权的软件著作权;当年获得中国专利奖;当年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申请国际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单个专利多个国家申请的不重复计算)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财税关系在南京高新区 统计关系在南京高新区 (三)知识产权促进资金的申请应由第一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出。 三、申报程序 四、申报材料 1、《南京高新区知识产权促进资金申请表》(网络生成后打印并加盖公章);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3、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4、知识产权申请人或产权所有人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为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有效证明材料为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5、申请国外专利资金支持的单位须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和涉外代理委托书、《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专利说明书摘要(中文)复印件及专利审查机构、国内专利代理机构、专利检索机构出具各种费用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专利申请文件中的请求书第一页及复印件。 6、获奖证书; 7、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提供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出示相应原件以供核对。于2013年12月20日前报南京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402室。 联 系 人:王嵚、蒋秀娟 联系电话:58466235、58696541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