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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4年度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24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各有关企业:

南京市科委《关于发布2014年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宁科[2013]262号)已发布(详见科委网站http://www.njkj.gov.cn通知通告栏),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按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2014年度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共包括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计划、现代农业科技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5个计划指南。(详见附件1)

一、支持原则

(一)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强竞争力、产业化基础或示范应用前景的项目,且产业化基地或示范应用在南京。

(二)优先支持通过市场运作产生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项目,强化产学研合作,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

(三)优先支持321人才参与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项目。

(四)优先支持国际科技合作中预期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五)优先支持研究开发过程中预期能获得发明专利、高新技术产品或行业技术标准的项目。

(六)指南领域以外的项目不予支持。

二、总体要求

(一)本批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特殊项目,财政资金支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为重点项目,支持10-50万元(含10万元)的为一般项目,支持10万元以下的为特殊项目。

(二)申报单位应为南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应用单位。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人才团队,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基础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单位自筹资金规模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经费的50%。此外,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科研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专账管理,对于经立项的重点项目,市科委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实行专项审计制度,并委托相关监理单位开展项目监理工作。

(四)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五)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实施内容具体,技术路线可行,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六)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除医疗卫生专项外,申报单位限报1项,各专项之间不得兼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计划专项,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将影响申报单位的信用评价。项目组织单位应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协调工作,突出重点,认真筛选和推荐优秀项目,避免重复申报。

(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医药和医疗卫生项目不超过三年)。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

2、申报单位有未按期完成、应验收而未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申报单位在往年承担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不履行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等不良记录的;

4、两年内承担的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被中止的单位;

5、申报实施的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八)申报项目须通过申报单位科技项目管理员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在宁部省属企事业单位由其科技管理部门统一遴选后直报)。

(九)此批计划项目系统默认为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企业技术开发类计划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

(十)申报项目除必须符合以上总体要求以外,还应符合各专项计划指南中的特定要求。

三、相关说明

(一)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址:http://www.njkj.gov.cn的科技工作­—科技计划—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或进入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http://www.njkj.org的科技发展计划,首次登陆先注册,具体详见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通告。系统填报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网络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83359694 ;68505403。

(二)申报单位(企业类)注册成功登陆系统后,须先填写企业信息库数据,然后申报计划项目。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可随时进入系统察看项目申报受理情况和往年项目实施及过程管理情况(已注册或已填写过企业数据库的用户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三)通过主管部门初审后的项目(首次注册的单位需经主管部门进行企业信息初审通过)应认真填报《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类)》或其他相应的申报书。

附件材料应包括:

必须上传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当期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医疗卫生项目除外,新办企业无审计报告可上传验资报告);

可选上传项:

3、符合申报总体要求与各专项计划特定要求的有关项目及申报单位情况的证明文件;

4、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许可合同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

(四)通过形式审查后的项目应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以A4纸打印或复印,按申报书封面、单位基本信息表、项目信息表、申报书目录、申报书正文、附件材料顺序左侧装订,一式三份,并按要求签章齐备。

(五)申报单位须账证齐全、资料完整,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3年内取消其项目申报资格。

(六)申报材料中出现的审计单位需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对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审计单位,一经查实,市科委将在以后的项目评审中不采纳该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情节严重的提交相关部门查办。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网上申报时间。2013年12月20日9时00分至2014年1月17日18时截止。逾期不再开网受理。

(二)纸质材料受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档申报材料一份,电子档申报材料直接发邮箱:gxkjj@139.com。纸质材料先报到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进行初审,初审截止受理时间为2014年1月22日,地点:高新区高新路16号管委会北楼406室。申报材料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为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4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5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节假日除外。

项目申报提醒:请园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网络申报截止时间提前三天(在1月14日前)在网上申报完毕并提交(因最后三天网络会拥堵,同时给主管部门留出初审时间,发现错误后有时间退回修改)。

 

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联系人:

王世春    联系电话:58696529

韩云云    联系电话:58641165

 

附件:

1、2014年度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框架表

及各子计划申报指南

 

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

2014年12月23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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