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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新区汇贤路、纬八路、永锦南路、星火南路北延、浦环西路、丽岛路西延及泰达路西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4-01-02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位于南京高新区内,项目组成内容如下:
永锦南路(浦泗路~创新南路)全长948m,红线宽度32m,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纬八路(创新南路~大桥北路)接永锦南路,全长1950m,红线宽度40m,双向六车道,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汇贤路起于永锦南路,终至星火路,道路红线宽度12米,全长约510m。泰达路西延南起星火南路北至威孚金陵厂区围墙,全长339m,设计时速30km/h,道路红线宽18m,双向两车道,设计为城市支路。丽岛路西延西起规划泰达路西延段,东至现状丽岛路,全长约220m,设计时速30km/h,道路红线宽18m,双向两车道,设计为城市支路。浦环西路作为朱家山河的防洪通道,道路为东西走向,西起向阳路交叉口,东至泰西路交叉口,道路总长为1009m,车道宽度为7.0m,路基宽8.0m,北侧为0.5m防浪墙,南侧为0.5m的土路肩,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结合现状朱家山河防洪堤的堤顶道路,进行拓宽改造。星火南路北延工程北起沿山大道,南至朱家山河南岸接现状星火南路,总长780m,道路红线宽度45m;道路跨越朱家山河桥,桥梁横断面总宽为41m,桥梁总长为60米
本工程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涵、排水、照明、绿化工程和管线综合设计。
项目投资24443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污染和沥青烟气污染。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弃土覆盖及安装除尘设备等措施,可以有效的降低施工期的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上述环境影响也将消失。因此,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机动车尾气。根据预测,本项目运营的远期,NO2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机械设备冲淋油污水等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堆场、施工便道洒水和车辆机械冲洗,不向外排放;施工营地主生活污水利用区域现有的建成的污水收集管网处理设施。
运营期在降雨时,路面径流经收集后排放至水体对于地表水中污染物的浓度贡献值仅占标准的较低,基本上对水体水质不产生显著影响,不改变水体原有功能分类。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根据道路工程典型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结果,昼间单台施工机械的辐射噪声在距施工场地50m外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的相应标准限值,夜间300m外基本可达到标准限值(打桩机除外)。因此,夜间施工对拟建道路两侧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产生显著影响,对沿线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大。施工期间应采取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措施避免夜间施工噪声污染,以减轻施工对沿线居民生活的不利影响。
项目营运期评价区域规划为科研、住宅、工业用地及绿地,本项目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运营期声环境执行2类标准和4a类标准。项目营运期由于车流量小,对环境的影响有限。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营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弃土方垃圾临时堆置,用于高新区内平衡。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防尘,堆垛配备篷布遮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堆场四周开挖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截流雨水径流。采取一定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文地质简单,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土层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主要为地表水补给,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不设置隧道,且不向地下水排污,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6)生态环境
拟建项目位于南京高新区城市开发地带,所在区域是典型的人工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低,生态敏感性一般,适宜开发。本项目工程占地及施工造成带状地表植被的损失,会对现有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工程影响范围是线状的,损失的植被面积相对沿线地区总体植被资源是少量的,因此不会对沿线植被的丰度和生态功能产生影响。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红线。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是纬八路西南的老山森林公园二级管控区,最近距离约为630米,同时,星火南路距离老山森林公园二级管控区最近距离约为1000米
(7)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年-2030年)》、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建设期间会对局部交通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短暂的,采取合理的交通组织可以减少这种影响。
本项目不会对沿线水利、防洪、农灌系统造成影响。综上所述,通过采取工程和管理措施,可以将本项目的社会影响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减轻工程建设对沿线居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本项目施工营地主生活污水利用区域建成的污水收集管网等处理设施。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隔油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洒水等,不外排。项目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的维修尽量利用周边现有维修厂进行,自行修理的在场地用固态吸油材料吸收含油废水中的废油,浸油废料采取打包密封后,选择附近具备这类废物处置资质的处理场。
废气:依据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工程施工采取最严格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场外运输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车辆行经声环境敏感地段时必须限速、禁鸣;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减少接触高噪声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最大限度避免夜间施工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固体废物: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临时堆场集中设置,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防尘,堆垛配备篷布遮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堆场四周开挖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截流雨水径流。
社会环境:建设单位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征地及其补偿工作。
对于被征地的居民的补偿按照《南京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征地、依法补偿。
生态环境:对于征地范围内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收集的表土可用作道路绿化及规划区绿地建设的用土。严格规定施工车辆的行驶便道,防止施工车辆在有植被的地段任意行驶。
禁止施工人员捕猎,防治爆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为了减少工程施工爆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尽量选择使用噪声和震动相对较小爆破方式,如采用预裂爆破或深孔爆破。
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区区域规划、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规划。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营运阶段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将降低至最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来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
地    址:南京市高新区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58696569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210036)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6534226
E-mail: bbc777@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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