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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0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机关各部门,泰山街道、沿江街道、盘城街道,各直属单位,各驻区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
春节临近,根据省市安委办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
去年以来,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充分说明,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安全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不严格,企业安全管理混乱。春节将至,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进入了产销旺季,部分企业容易因为重产量、抢工期、赶任务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增大。各单位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把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去年以来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的明确要求,围绕“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三方责任的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人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工作方案,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千方百计防范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三、深化安全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节日特点,突出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一是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二是加强消防安全监管;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四是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五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六是加强石油、燃气领域安全监管;七是加强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要在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大隐患复查治理的力度,对整改不力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整顿或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四、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落实应急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一是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防烟花爆竹燃放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二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三是指导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并强化应急演练,熟练掌握应急响应程序和应对处置措施。四是切实加强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完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高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一是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随时与各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二是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全面做好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并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发生重大情况时应立即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遇到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
区安委会将对各单位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察检查。请各单位将春节期间值班表(包括单位名称、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于2014年1月2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梓,电话:58050064,传真:58641137)
 
南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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