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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江苏省创新资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7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4〕24号)(可在江苏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网址:www.jstd.gov.cn)的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2014年度省创新资金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额度
2014年度省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坚持“支持创新、鼓励创业、竞争择优、优化环境”的原则,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支持省级以上科技创业园内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提升企业竞争力。此类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试点、国际创业园和专业孵化器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面上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2014年度省创新资金项目的科技型企业须在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软件园等科技创业园内注册经营。
2、申报企业及项目需符合《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原则上属于《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确定的范围。
3、项目目标产品明确、具有自主品牌、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后能进入中试阶段或小批量生产,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4、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业态科技型小微企业申报的研发设计、商业模式创新、文化科技创新、物联网服务、大数据、云计算等项目。
5、优先支持有发明专利授权、R&D投入较高、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创新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支持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
6、优先支持获得2013年首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初创组企业及创业团队的参赛项目,以及第四届产学研展洽会期间签约的项目。
7、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组织方式
1、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国家高新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经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财政局审核后上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2、实行限额申报。国家级科技创业园每家推荐的项目不超过4项,省级科技创业园每家推荐的项目不超过2项。获得2013年首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初创组企业及创业团队(获奖后6个月内在我省科技创业园注册成立企业)的参赛项目直接申报,不在科技创业园限额范围内。
四、申报要求
1、有在研省科技计划、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一般不得再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企业或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类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3、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申报单位须提供必要保障条件和自筹资金,自筹资金与申请省资助经费比例为1:1以上。
 
五、其它事项
1、申报企业除按本通知要求填报《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外,还需提供企业2013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除申报企业2013年度财务报表外,其他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项目立项后,由财政部门通知填写《江苏省财政厅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督责任表》。
2、申报材料需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相关申报材料表格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省科技厅网址:www.jstd.gov.cn
3、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信用承诺书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26日(周三),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
联 系 人:王世春      韩云云
联系电话:58696529    58641165
 
南京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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