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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高新区上坝塘、中坝塘、下坝塘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4-06-24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需要了解有关该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的更多信息,或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孙翀
联系地址:南京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25-58696569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嘉溢安全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69号
  联系人:王泓
  联系电话:025-83306682
    E-MAIL:jsjy2005@126.com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新区上坝塘、中坝塘、下坝塘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南京高新区浦口老镇地区,东起下坝塘,西至西河,全长2200m,汇水面积126.1hm2,以设计河道中心线平曲线要素进行放线,规划河道上口宽度50-90m,河道两侧保护带宽度均为20m。
项目投资:约4500万元。
建设内容:河道清淤、岸坡护砌及过路管涵建设。
四、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大气环境:对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显示:浦口公园和恒辉翡翠花园两个监测点的SO2、NO2小时浓度值和PM10日均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水环境:根据上坝塘、中坝塘以及下坝塘三个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上坝塘和中坝塘断面的各个监测因子 最大污染指数均小于1,超标率为0,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下坝塘断面的监测因子中除了氨氮和总磷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最大污染指数均小于1,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总磷和氨氮超标主要是由于目前下坝塘岸边均为散落村庄,无污水管网,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
声环境:各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较好。
地下水环境:各测点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和氯化物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高锰酸钾指数三个测点均达到Ⅳ类标准;氨氮在三个监测点均达到标准。
土壤: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各监测点位土壤环境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底泥:对项目河道底泥的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河道现状底泥各监测因子浓度均满足《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中性和碱性土壤中的标准值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大气环境:施工现场扬尘、车辆运输造成的道路扬尘影响,施工现场设围挡施工,工程弃土集中堆放,采取篷布覆盖,及时处理。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及时洒水,抑制施工扬尘。
声环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河道周边的学校及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会产生不可避免的影响,若夜间施工,超标情况更为严重。因此,本项目加强施工期环境噪声的防治,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和施工场界设隔声屏障,以缓解噪声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和中午禁止施工。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来自于机械车辆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机械车辆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设隔油沉淀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简单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的机械冲洗水和生活污水作为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用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在清淤疏浚,岸坡治理等工程中都会对水体产生扰动,但影响范围较小,影响时间较短。
地下水环境:河道开挖时,有地下水渗入河道,影响区域内地下水流向。
生态环境:本项目会破坏原有的植被地貌,但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同时对弃土区进行绿化植树植草,进而降低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
固体废弃物:工程弃土在施工现场临时堆置,并及时由别的工程调用或运至堆土场堆置。施工结束后,施工现场弃土实现零堆置。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要实行袋装,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营运期
  本工程运行期无“三废”排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本项目竣工后,随着时间推移,在施工期受到影响的局部生态环境将逐渐得到恢复,河道经整治后,过水能力加大,断面过水流量增加,有利于水质的改善。
六、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高新区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沿线的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高新区上坝塘、中坝塘和下坝塘整治工程项目是可行的。
七、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传真等形式提供意见和建议。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则可通过E-mail方式索取报告书简本。
八、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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