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转发南京市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南京市新兴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宁经信投资[2014]229号、宁财企[2014]419号)。今年的市级专项涉及16个项目,对应市经信委八个处室。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0日。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报高新区经发局以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市经信委相关部门,纸质材料截止日期9月15日。详细内容请见正文通知。 联系人:陈文婷郭磊 联系电话:58641140 58050039 附件一:《2014年南京市新兴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二:《2014年南京市新兴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高新区经发局 2014年8月17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南京市新兴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宁经信投资[2014]229号 宁财企[2014]419号 各区工信局(经信办)、财政局,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相关企业(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及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继续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之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助推作用,加快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现将2014年南京市新兴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 2014年南京市新兴产业引导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新兴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2、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重点项目建设; 3、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首台(套); 4、物联网十大示范工程项目; 5、国家一类新药项目; 6、新产品首购首用项目; 7、新兴产业集聚(基地)发展建设项目; 8、新兴产业领域重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9、新获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10、企业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奖励; 11、新获国家、省级认定工业设计中心; 12、工业设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13、工业设计创新示范项目; 14、新获国际、国家工业设计奖奖励; 15、管理创新优秀企业奖励; 16、控煤压煤锅炉改造项目; 上述16项补助(奖励)项目的申报条件、资料、时间、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2014年南京市新兴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为《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二)项目基本信息表按照属地化原则,经所属地区工信局(经信办)、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同级财政部门网上初审通过后,将项目申报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报所属地区工信局(经信办)、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市直属企业(集团)可直接申报。 (三)项目申报须对照《申报指南》中的有关要求,按类别进行申报,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申报指南》中明确要求落实配套资金的项目,由区、开发区出具相应的配套资金承诺函。 (四)各申报企业(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中规定的时限进行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上述项补助(奖励)项目的申报资料,由市经信委各归口处室直接受理。市经信委办公地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B座17楼。 附件一:《2014年南京市新兴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二:《2014年南京市新兴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014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