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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宝华路、浦园路东延道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5-01-05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高新区宝华路、浦园路东延道路新建工程项目
项目概要:高新区宝华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丽岛路,终点位于火炬路,含跨双垄河箱涵一座,道路红线宽度18m,道路长度为810m;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路灯、交通工程、管线综合、绿化等。高新区浦园路工程道路起点位于柳州北路,终点位于宝华路,总长137m,道路红线宽度28m,为城市支路;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道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路灯、绿化等。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气、施工废水以及施工固废,会对周围植物景观有一定的破坏或改变并对当地交通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将完善区域路网结构,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改善当地人居环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社会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不仅可以加快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同时可以极大改善区域的道路交通体系,提高服务功能,为加快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项目建设期间将同步进行给排水管线、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对进一步加快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有重要作用。
2、生态景观影响
项目施工期的临时占地、工程弃土、挖除树木等均会对当地生态景观造成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短暂的,将随着工程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项目建成后,将对新建道路加强绿化比重、合理配置,可起到保护路面、减少水土流失、降低交通尘埃与交通噪声、调节改善道路小气候等综合的环境效益,进而改善沿路的景观环境,起到美化路容的作用。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生态景观带来积极的影响。
3、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在施工中只要加强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基本不会对项目附近水体造成污染。
营运期废水主要来自于沿线初期雨水,经预测,项目营运期对区域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现场的扬尘将对沿线环境空气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但这种污染是短期的,工程结束后,将不再存在,施工过程中在按照本评价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将可以有效控制项目施工产生的大气污染影响。
营运期,各路段NO2、CO预测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现场噪声主要来源于筑路机械作业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分析,距施工场界平均约5-30m的范围内,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大。
项目建设后,随着车流量的增加,交通噪声影响将逐步增强,不同路段的噪声影响也各不相同,因此将导致沿线局部范围内声环境质量下降,夜间受交通噪声影响尤为严重。因此,本次评价中,要求项目单位在道路沿线种植绿化带,降低项目运营中交通噪声的影响。
6、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挖掘产生的弃土等;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行驶车辆抛洒的垃圾、事故时被遗弃的废物等。施工期和营运期固体废物按本评价要求采取相应的综合利用、处理、处置措施后,固体废物所产生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
1、生态景观保护措施
料场应尽量选在征地范围内;施工料场应在施工结束后马上清理整治,恢复植被。合理选择弃渣场的位置,并做好相应的防护和恢复工作等。
项目建成后,要以采用乡土物种、乔灌草结合为主,与当地方绿化带相配合,搞好绿化,进行生态恢复。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禁止不经处理随意排放。生活污水可通过修建临时旱厕,集中处理;洗涤废水可以通过修建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确保施工期废水不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营运期制定风险事故应急计划,加强对运输危险品车辆的管理。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选择施工作业场地,洒水抑尘;各建材堆场应采取遮蔽挡风措施,洒水保湿,减少扬尘。
营运期,严格执行国家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车管执法力度,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洒水减少扬尘。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施工中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并注意维修养护和正确使用,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从源头削减噪声;施工营地、料场等施工场地应远离环境保护目标。
营运期,本次评价提出噪声防治建议,加强绿化,提出规划距离控制建议等。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必须按规定办理好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施工车辆的物料运输应避开敏感点的交通高峰期并限制在规定时段、路段内进行。车辆装载适量,加篷布遮盖,做好外部清洗围隔保护,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对营运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及时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可资源化的成分应尽可能回收,道路沿线树木花草产生的绿化垃圾较为分散,可通过定期人力清扫或机械清扫的方式加以定时收集,再送入收集车辆,不能就地焚烧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高新区宝华路、浦园路东延道路新建工程项目的建设虽然将会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减缓和保护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建设项目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南京高新区网站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为项目评价范围内,调查的对象主要是评价范围内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人员以及关心项目建设的公众等。
2、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实施、选择的意见;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项目造成的不利影响的接受程度;对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建议;对项目建设有何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以及当地环保局提出。
环评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栋11层
邮编:210019         传真:025-68661189         联系人:管工
电话:025-66671567   电子信箱:khhbst@163.com
建设单位: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联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58696569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如果对本建设项目存在任何建议或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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