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工作的通知》(宁经信装备〔2015〕14号)文件,2015年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工作要求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就申报工作明确如下要求: 一、申报企业所在区(开发区)的经信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企业将网络提交的电子版文件打印成纸质申报材料,并连同其它附件证明材料装订(一式2份),报所在区(开发区)的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市经信委委。 二、初次申报的企业按照要求需先进行注册后申报,注册方法详见省经信委通知(附件1)要求。2010-2013年度获得省级首台(套)认定的单位,以及2014年度经系统申报过首台(套)的单位,在申报系统中已存在注册信息,请勿重复申请注册。 高新区集中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文婷,电话:58641140 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朱远林,电话:68788905。 附件: 2、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 高新区经发局 2015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