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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5年3月16日)
发布日期:2015-03-16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3月16日-2015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025-58646234/ njgxhb@163.com
通讯地址:南京高新区星火路10号B座三楼
联系人:南京高新区环保局环评科 徐婷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应用电磁学研究中心科研实验楼项目
南京市浦口区宁六路219号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利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区内空地建设1栋地上三层的科研实验楼。项目占地面积3813.33m2、总建筑面积1495.8m2,建成后用于教学、科研以及实习。总投资约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1.1%。预计投产日期为2016年1月。本次环评不涉及电磁学实验内容,后期若涉及电子辐射的应按规定另行办理相应的核与辐射环保审批手续。
1、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雨污排口依托现有。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校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放至群英河。污水处理站未建成或不能接入市政管网前,本项目不得投入使用;远期待高新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项目污水需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入高新区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合理布局噪声源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固废处理措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贮存、处置。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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