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转发市经信委《关于做好2015年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宁经信科技[2015]130号)文件,根据《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为做好2015年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在我市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实体企业(申报基本条件见附件一)。 二、申报流程:各区工信局(经信办)、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所属区域内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后推荐上报。 三、申报材料:《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胶装)及电子档材料(不含各类复印及扫描件)各2份,各区工信局(经信办)、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汇总的《2015年申报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二)电子档材料1份。 四、材料上报时间:2015年6月15日-16日 五、材料上报地点: 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A座17F11 六、其他:《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格式可在南京市经信委网站www.njec.gov.cn或南京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综合信息服务平台www.ctinj.org下载。 高新区截止时间:2015年6月11日 联系人: 高新区经发局:陈文婷 电话:58641140 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吴寅 电话:68788857 附件: 1、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条件 2、2015年申报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 3、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格式 高新区经发局 201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