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与中国联通江苏省分公司共同组织开展“企企通”建设试点园区及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工作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于12月3日前将申报表打印成纸制申报材料,并连同其它附件证明材料装订(一式五份)报至高新区经发局企业服务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文婷,联系电话:58641140。 附件: 1、《关于与中国联通江苏省分公司共同组织开展“企企通”建设试点园区及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经信信基【2015】743号) 2、江苏省“企企通”建设试点园区申报表 3、江苏省“企企通”建设试点企业申报表 高新区经发局 201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