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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02-01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263号)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现就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全覆盖的思维为导向,寻求环境监管机制创新与体制突破,实现环境监管的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形成“园区管委会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打击环境违法,化解环境问题,保障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
(一)完善环境监管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履职、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原则,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施“分区、分层、分责、分类”环境管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二)提升环境监管实效
建立园区、街道和社区三级网格(园区本级建立园区、各平台两级网格)监管机制,各级网格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通过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解决环境问题,实现对污染源差别化监管、环境信访及时处置、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切实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三)增强基层监管力量
建立健全园区、各平台、街道和社区环保机构,推动环境监管触角向下延伸;增加基层环保人员,充实网格监管力量;完善执法装备配置,强化网格运行基础保障,以实现环境监管区域全覆盖、监管内容无死角。
三、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建立园区、街道和社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园区本级建立园区、各平台两级网格),充分发挥现有城市管理基层网格的作用。网格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网格运行高效。
(一)网格划分原则
1. 一级网格:以园区实际管辖区域为单元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高新区管委会,办事机构与高新区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合署办公。由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网格长,管委会副主任邵绘春同志担任副网格长,高新区管委会环保局长朱文斌同志担任网格负责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孙卫东同志担任网格责任人。
2. 二级网格:
(1)园区本级以南京软件园管理处、生物医药谷发展中心、北斗产业园、紫金特别社区四个平台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各平台为责任主体,由各平台主要领导担任网格长,分管环保的领导担任网格负责人,各平台下设环保专职人员为网格责任人。园区本级各平台未覆盖到的区域暂由高新区管委会环保局代为负责,待机构改革后另外设置网格。
(2)盘城地区以盘城街道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由街道主任担任网格长,分管环保的副主任担任网格负责人,街道设环保科,环保科长担任网格责任人。
3. 三级网格:
盘城街道二级网格内,以盘城街道管辖的9个社区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主体,由社区主任担任网格长,社区环保员为网格责任人。
(二)网格职责
1. 一级网格
   (1)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运行,指导、协调、监督二级、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指导、监督二级网格责任人履行网格职责。
(2)按照《南京市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制定、发布本级重点污染源名单(含重点工业企业,重点餐饮、汽修、干洗等三产行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等),负责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管;指导二级网格确定重点污染源名单。
(3)负责、指导、督查辖区内扬尘污染管控、秸秆禁烧、夜间施工噪声管控等环境管理工作。
(4)查处本级网格发现和二级网格上报的环境违法行为。
(5)受理、转办涉及环保问题的群众投诉与咨询,具体办理需本级处理的环境信访投诉和突发环境事件。
(6)上报需上级网格协调处理的环境问题,配合上级网格对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理二级网格上报的环境事项和需要本级各部门联合处理的环境问题。
(7)按要求填报和管理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一级网格长职责: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定期听取本级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解决副网格长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落实网格运行所需人员、经费、装备。
一级副网格长职责:按照网格长要求及网格监管工作计划,负责网格正常运行;每季度对本级网格化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点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和跨区域、跨部门的环境问题。
一级网格负责人职责:负责落实本级网格长、副网格长对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要求;牵头制定本级网格监管工作计划,推进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开展;协调解决本级网格责任人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对二级网格进行检查考核。
一级网格责任人职责:按照网格监管工作计划落实网格工作职责;对本级污染源开展巡查监管,指导、督查二级网格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处理跨界、跨部门以及二级网格上报的环境事项。
2. 二级网格
(1)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运行,指导、协调、监督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指导、监督三级网格责任人履行网格职责。
(2)按照《南京市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制定、发布本级重点污染源名单(含工业企业,餐饮、露天烧烤、汽修、干洗、小五金加工等三产行业,非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等),负责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管;指导三级网格确定重点污染源名单。
(3)部署、指导三级网格开展秸秆禁烧巡查。
(4)受理涉及环保问题的群众投诉与咨询,办理本级网格负责的环境信访投诉。
(5)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初步调查,上报需一级网格处理的环境问题,配合一级网格对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理三级网格上报的环境事项和在本级需要综合执法解决的环境问题。
(6)按要求填报和管理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二级网格长职责:对辖区环境负总责;推进网格体系的建立,协调落实网格运行所需经费、人员、设备;协调解决区域内网格负责人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
二级网格负责人职责:制定网格监管工作计划,推进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本级网格责任人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对三级网格进行考核检查。
二级网格责任人职责:按照网格监管工作计划落实网格工作职责,对本级污染源开展巡查监管;指导、督查三级网格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处理三级网格上报的无法处理的环境事项。
3. 三级网格
(1)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现场制止焚烧秸秆、垃圾、枯叶,露天烧烤等污染环境行为,对不能现场制止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问题上报二级网格;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工业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及时上报二级网格。
(2)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配合环境信访投诉调查和环境违法案件调查。
(3)按要求填报和管理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三级网格长职责:对辖区环境负总责;推进网格体系的建立,协调落实网格运行所需经费、人员、设备;协调解决区域内网格责任人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
三级网格责任人职责:制定网格监管工作计划,推进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的开展;按照网格监管工作计划落实网格工作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网格运行
(一)巡查检查
各级网格责任人按照网格职责要求在各自网格区域内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问题及时取证、记录,需上级网格处理的环境问题通过移动执法终端及时上报上级网格,属本级网格处理的环境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处置。
(二)转派转办
上级网格接到下级网格的报告后,属于本级管辖的,及时通过移动执法终端将工单派遣至所属网格责任人赴现场调查处理;不属于本级管辖的,及时上报移送,并配合上一级网格进行调查。接受的群众举报投诉属于下级网格管辖的,及时转办移交下级网格处理。
(三)执法查处
网格责任人接到派发工单后,要在规定时间完成调查处理工作,对疑难、复杂的环境问题逐级上报。
(四)反馈答复
对上级网格交办、下级网格上报和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及时反馈答复处理结果。
(五)督评考核
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各级网格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研究改进措施。一级网格每月对全区各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向网格长报告;每个季度,一级网格要对全区网格化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点评排名。通过抽查、通报、点评不断督促和完善、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二级网格参照一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抽查考评。
五、实施步骤
(一)体系建立阶段(2016年1月至2月)
高新区管委会于2016年1月底前出台工作方案,制定各项管理规定,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流程。盘城街道和各管理平台根据本方案,完善机构设置,落实人员装备;科学划分辖区内网格,明确各级网格范围边界,绘制网格分布图;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填报网格人员信息名录。
各管理平台、街道于2月20日前将各级网格的建立情况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环保局。
(二)培训试点阶段(2016年2月至2016年3月)
采取环保部门与法制部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对考核合格的网格化监管人员(除协管员)发放行政执法证。
(三)试运行阶段(2016年3月至6月)
在园区全面开展网格环境监管试运行。通过试运行,及时发现解决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标准、优化工作流程,为全面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全面实施阶段(自2016年7月起)
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正式运行。各单位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环境安全。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是园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举措,对于夯实基层责任,推动环保工作意义重大。积极配备专门力量,全力组织实施,确保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启动迅速、运行到位。
(二)建立工作制度
1. 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细化巡查报告、调查处理、协调反馈的内容、标准、时限等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2. 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对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以及突发或紧急环境事件进行联合执法,有效提升环保监管效能。
3. 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三)保障人员力量
网格化环境监管重在管理与巡查,关键在于基层环境监管人员配备到位。
一级网格:加强园区环保执法力量,在现有执法力量基础上增加8名监察员(含专职和兼职)。
二级网格:盘城街道设环保科,配备2名环保员,并且配备2名协管员协助其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各管理平台配备2名兼职环保员。
三级网格:各社区根据工作实际配备1~2协管员。
(四)强化装备配置
完善的装备是网格化环境监管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各级网格应配齐适应当前复杂环境监管执法形势的交通、通信、取证、应急等工作软硬件设备。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增加管理执法投入,从资金上保障其日常工作的运转。
一级网格在完善现有环境执法、管理、监测设备装备的基础上,增配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车辆,配齐便携式监测设备、执法记录仪和移动执法装备,确保园区级环境执法管理的常态有效,环境事件处置的快速高效。
二级网格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巡防电动自行车,录音笔、相机、摄像机等取证设备,移动执法终端、固定电话、电脑、传真机等执法办公通讯设备。
三级网格配备与巡查任务相适应的巡防电动自行车和移动执法终端。还可根据工作实际租赁车辆用于巡查。
各级网格人员执法时统一佩戴环保执法队伍标识、穿着执法制服。
(五)严格考核问责
制定《高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将考核任务纳入机关部门、街道、各平台年度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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