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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4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各有关企业:
根据南京市发改委《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的要求,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示范项目申请表和编制申请材料。于8月25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附电子版)正式行文送至高新区经发局411办公室。
 
联系人:   蒋成慧 丁大龙
联系方式:58696596   58641191
 
经济发展局  
2016年8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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