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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软件园腾飞大厦项目室外景观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03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南京软件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软件园腾飞大厦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投促字[2014]3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室外景观设计
    2、工程地点:南京软件园(西区)启动区C5、C6地块,北临江淼路、东临南农北路。 
    3、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2000平方米
    4、设计周期:60日历天(平面图调整和效果图调整15日历天,效果图确认后全套施工图:45日历天)
    5、工程合同估算价:50万元
    6、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8、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核查)
    2、投标申请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计乙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核查)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核查)
    4、企业自2011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及原件核查)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7、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9、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要求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成册密封递交。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阶段。)
    四.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到指定地点获取。
    (2)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7日,每日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栋906)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招标人将邀请所有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原件,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自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7日止
    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栋906
    代理机构传真:025-84713178-888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471317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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