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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1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宁政办发〔201765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321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世界经济格局深度调整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时期,也是南京围绕两聚一高主题、实现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为加快南京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根据《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1-2020)》,在深入研判国内外经济金融发展趋势,深度剖析南京金融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南京金融业发展回顾

(一)现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为指引,南京金融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金融业增加值突破千亿元,对经济的贡献度持续提高,成为提升南京城市发展功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一是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传统金融机构加快集聚,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法人和一级分支机构31家。截至2015年末,全市共有银行类机构51家,其中总部法人机构12家;证券总部法人机构2家、营业网点133家,期货公司5家;保险机构87家,其中总部法人机构3家。新型金融业态快速发展,新增股权投资基金、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组织超过500家,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全省第一家内资寿险法人总部——利安人寿、全省唯一的区域股权市场——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大陆首家台资法人银行——永丰银行、全国首家民营资本占主导的消费金融公司——苏宁消费金融公司先后落户南京。

二是金融总量规模不断增长。银行业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基本实现翻番,其中: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由2010年末的1.29万亿元上升到2015年末的2.65万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由2010年末的1.09万亿元上升到2015年末的1.9万亿元。多层次资本市场利用成效显著,上市企业数量由2010年末的51家上升到77家,96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累计从证券市场融资1838.58亿元,位列江苏省各市之首。保险业规模显著壮大,保费收入由2010年的191.31亿元,上升到2015年的368.04亿元,保险深度达到3.79%,保险密度近4500/人。金融对经济的贡献度不断提升,金融业增加值以年均15%以上的速度增长,占GDP的比重从2010年的8.3%增加到2015年的11.5%2015年达到1122亿元,成为包括京沪深杭蓉在内的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0%的城市之一。

三是金融改革创新不断深入。金融改革创新驶入快车道,制定并实施了包含六大方面30工作任务的《深化区域金融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三十六条。跨境金融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效,2011年南京成为人民币和新台币双向兑换试点城市之一,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等自贸区金融可复制试点经验得以推广,并在全省率先实施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取得新突破,南京新百成功并购英国弗雷泽百货公司,完成中国零售企业在海外金额最大的一笔并购;与渣打银行总部达成推动企业境外发债合作协议,鼓励区域内企业赴海外进行发债。

四是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启动并实施科技(文化)金融投融资体系建设,截至2015年末,全市10家科技银行科技贷款余额72.5亿元,累计贷款支持科技型企业4000余家,累计发放贷款189.47亿元;9家文化银行及文化小贷公司共向1052家文化企业累计发放贷款近40亿元;南京特色文化金融改革创新入选中宣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创新百例》,探索文化金融南京模式’”获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全面构建小微金融服务体系,设立了小微企业应急互助基金,试点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启动了小微金融直通车,形成集融资激励、风险补偿、贴息补助等全方位小微金融服务体系,截至2015年末,小贷险已为53家小微企业提供了1.58亿元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应急互助基金累计服务小微企业18家,累计完成转贷业务25笔,共计为1.14亿元小微企业贷款转贷提供了支持。

五是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不断推进。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确立了南京作为区域金融商务中心的战略定位。出台了《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1—2020)》,明晰了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定位与实现路径。金融集聚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出台了新一轮河西金融集聚区发展政策体系,制定了新街口金融商务区提档升级计划,形成了河西金融集聚区和新街口金融商务区联动协同发展的格局;截至2015年末,河西金融集聚区已集聚了300家左右的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启动了区域金融中心核心功能载体——“南京金融城项目建设,项目一期基本建成,项目二期已全面开工建设。

六是金融开放合作不断加强。金融外向度进一步提升,截至2015年末,全市已集聚外资银行11家(法人机构2家),外资保险公司24家(法人机构1家)。宁台金融合作进一步深化,构建了两岸企业家峰会金融产业合作推进机制,多家台资机构进入南京发展,组建了南京亚太金融研究院,宁台两地之间金融互访交流更加紧密。推进泛长三角区域城市之间金融合作,牵头泛长三角10个城市成立了区域城市金融创新合作联盟,先后举办三届泛长三角区域现代金融创新发展峰会,扩大了南京金融改革创新的辐射影响力。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区域金融中心地位有待提升。相较于北京金融决策监管中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深圳金融创新中心的地位和影响力,南京的区域金融中心的地位还不够突出,在长三角区域内整体优势还不是非常明显,金融的集聚力、影响力和辐射力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金融供给结构有待优化。地方法人、功能性总部较少,本土法人金融机构竞争力不强,金融资源调动和配置功能较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达,非银行金融机构、新型金融业态发展相对滞后;国际知名的金融机构在南京的分支机构较少,金融机构的国际化水平和金融业的开放程度不高。

三是金融改革创新高端平台有待构建。宁台金融合作虽然破题,但与自贸区为代表的高端金融改革创新平台相比,仍然处于低层级的合作层面,南京还需主动争取国家金融改革创新政策的先行先试,以形成具有南京特色的高端平台。

四是金融生态环境有待优化。虽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金融生态区建设、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随着互联网金融、私募金融、场外交易市场等新兴金融的兴起,给地方金融也带来了新的风险,相关监管及其他配套还需进一步加强。

五是金融人才有待开发。金融人才的层次仍需提高,金融人才总量仍显不足,金融人才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金融人才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金融人才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金融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十三五时期南京金融业发展环境分析

(一)外部环境

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正处于后金融危机复苏期和深度调整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国际经济金融体系加快向多极化方向发展,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地位不断增强,金融的话语权、定价权和参与规则制定权将不断提升,将给南京金融业发展带来总体有利的国际环境。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经济发展的速度、动能、结构转变的背景下,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将不断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程度日益提升,金融双向开放程度不断提高,金融新业态、新模式逐步推动金融业格局重构等等,将为南京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二)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南京金融业发展将迈入新阶段。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东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中唯一特大城市、江北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等多个国家战略的密集叠加实施,不仅对南京发展标识了新坐标、提出了新要求、丰富了新内涵,更将提升政策、资源、项目、投资的集聚效应,为南京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战略契机和发展空间。

(三)面临挑战

面对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约束加大、区域城市竞争激烈的宏观环境,南京金融业也面临着供需结构失衡、金融风险防控、金融政策不确定性等诸多挑战。如何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机遇,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实现金融业跃升能级、创新发展、结构平衡、风险可控,是十三五时期南京金融业发展面临的巨大挑战。

三、十三五时期南京金融业发展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南京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南京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努力形成多元化金融机构、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样化金融产品、多路径金融供给、多层面金融生态、多方位金融对接的现代金融格局,充分发挥金融对打造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全面建成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

(二)发展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路径,通过金融体制机制创新、组织机构创新、产品服务创新,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提升金融产业发展质量,应对金融发展面临的各种挑战。

——坚持协调发展原则。推进金融发展硬件建设与软环境建设、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传统金融与新金融之间的协调发展,促进金融业本身和实体经济之间的协调发展,推动区域间的金融协调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原则。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部门联动、金企配合、社会参与的金融生态建设长效机制,构建更具市场化、多样化、现代化、国际化特色的金融体系。

——坚持辐射共享原则。着力强化金融要素集聚,提升金融发展的能级和质量,积极争取各类金融创新试点,增强在泛长三角区域内的金融功能和地位,为全省乃至全国金融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探索新路径。

——坚持安全稳定原则。强化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建立金融监管信息的共享机制和协同机制,加强风险识别和动态监测,建立金融风险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以打造科技金融综合示范区、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两岸金融合作示范区、国家保险创新试验区、区域性跨境金融试点区五大创新特色区为驱动,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以金融科技(Fintech)技术运用为突破,以降控金融风险构建各类金融基础设施为依托,力争到2020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突破2000亿元,把南京建设成为承接上海、覆盖江苏、辐射皖赣、延伸全国的具有持续创新能力、专业特色和国际化特征的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

——科技金融综合示范区。加强科技金融创新和公共政策创新,深化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和体系建设,建立良好的科技资本高效对接的融资机制,以及一体化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建成具有影响力的科技金融综合示范区。

——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加快文化金融体制机制创新、产品与服务创新,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功能齐全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以及运转高效的文化金融政策体系,满足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规模文化企业的金融需求,建成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

——两岸金融合作示范区。深化宁台金融合作,积极争取在资本项目开放、外汇管理、机构准入、业务准入等领域形成具有南京特色的先行先试制度安排和政策创新,使南京成为两岸金融业协同发展的重要战略平台和台湾地区金融机构布局祖国大陆的重要基地。

——国家保险创新试验区。加强各类保险资源集聚,培育发展创新性保险机构,强化保险服务供给,延伸保险服务产业链,推动保险产品、服务、渠道、管理和技术等各领域创新,不断提升保险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渗透力和贡献度,积极创建全国保险创新试验区。

——区域性跨境金融试点区。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政策支持,以宁台金融合作为启动点,以离岸银行、离岸保险业务为着力点,以探索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为手段,鼓励跨国公司在宁设立全球性或区域性资金管理中心,引进国际金融资本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南京建设成为重要的区域性跨境金融试点区。

2.具体目标

——金融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突破20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占GDP和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12%20%以上;全市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4.5万亿元和3.3万亿元左右;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企业数量达到500家,新增证券市场筹集资金1500亿元以上,累计融资规模突破3500亿元;保费收入达到800亿元,年均增长18%,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8000/人;直接融资比例不断上升,直接融资占比达到40%

——金融集聚辐射进一步增强。新增集聚各类金融机构200家以上,其中,新增银行、保险法人或一级分支机构20家左右,规模以上股权投资机构超过300家。河西金融集聚区、新街口金融商务区和江北新区新金融示范区的地位进一步强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金融开放合作进一步深化。新增外资金融机构5家左右,引进一批跨国公司全球性或区域性资金管理中心,人民币结算规模得到显著提升;宁台金融合作进一步深化,双向金融合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泛长三角地区城市金融合作向纵深推进,特别是宁镇扬和南京都市圈城市间的金融市场开放与合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金融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优化金融资产质量,银行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全省水平。

专栏南京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主要指标

分类

指标

十三五目标

金融总量目标

金融业增加值(亿元)

2000

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12

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20

金融总资产规模(万亿元)

8

组织体系目标

金融机构法人总部数(家)

30

保险机构(家)

105

典当公司(家)

100

小额贷款公司(家)

80

新增集聚各类金融机构(家)*

200

分业目标

本外币存款余额(万亿元)

4.5

本外币贷款余额(万亿元)

3.3

保费收入(亿元)

800

保险深度(%

5

保险密度(元/人)

8000

上市公司总数(家)

100

新增证券市场筹集资金(亿元)*

1500

证券市场累计融资规模(亿元)

3500

注:标*指标为十三五期间新增目标,其余为十三五末数量目标。

 

四、空间层次与布局

围绕建设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的目标,依托南京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空间框架,结合现有金融的功能布局和分布特征,重点打造河西金融集聚区、新街口金融商务区和江北新区新金融示范区,形成一核、两区、多点的整体协同发展格局。

(一)一核:以南京金融城为主要集聚载体的河西金融集聚区,定位为区域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重点集聚各类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功能性金融机构和平台,努力将河西金融集聚区打造成为区域内的总部金融集聚中心、金融交易中心、财富管理中心、金融研训中心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将南京金融城打造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地标性金融集聚载体。

(二)两区:即新街口金融商务区、江北新区新金融示范区

1.新街口金融商务区,强化新街口金融商务区的提档升级、空间重构和功能重塑,重点集聚零售金融、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小微金融、私募金融等金融服务业态,拓展金融集聚空间,延伸金融服务链条,提升整体金融服务功能。

2.江北新区新金融示范区,定位为具有强大资本吸纳能力、产融结合能力和创新转化能力的全国一流的新金融中心,重点集聚金融资产管理、区域股权交易、金融科技和保险创新等金融新业态,打造两中心一基地一试验区(资产交易中心、股权交易中心、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基地、保险创新试验区)。

(三)多点:引导和推动三大枢纽经济区、相关产业园区发展与优势产业相融合的金融产业,形成专业性、功能性的金融及金融相关产业集聚地,打造特色金融小镇。

以空港、江海港和高铁港三大枢纽经济区为载体,重点发展融资、租赁、基金、保险、保理、交易、结算等临空金融、港口金融业态以及衍生品市场,实现金融和枢纽经济区产业的融合。依托麒麟科技创新园、中国(南京)软件谷、新城科技园等产业园区等载体,大力发展金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数据处理、金融产品创新与研发、金融人力资源外包等金融配套服务产业。

五、重点任务

(一)健全金融组织体系,促进金融要素集聚

一是加强金融机构的引进培育。围绕南京(河西)金融集聚区、新街口金融商务区和江北新区新金融示范区建设,吸引和支持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来宁发展,重点引进外资尤其是台资金融机构法人总部和区域总部。采用合资、合作方式,吸引国际知名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种类型的外资金融机构,来宁组建法人金融机构。大力培育新型金融业态,尤其是基于金融科技的各类新型业态。鼓励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在宁发展资金结算中心、呼叫中心、票据中心、资产管理中心、信用卡中心、数据库中心和灾备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二是壮大本土金融的南京板块。集中和整合地方金融资源,推动紫金投资集团走金融综合经营之路,发展成为在全国有影响力、特色鲜明的金融集团。推动南京银行提升综合实力,坚持特色服务的优势,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治理完善、业绩优良的现代商业银行,将其打造成为全国性的优质银行品牌。推动南京证券加快发展业务,开展各类资本市场融资工作,促进其业务结构趋于合理,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争取尽快上市。推动紫金农商行积极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不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争取在国内A股主板上市,并积极探索省会城市农商行改革发展新模式。继续全力推进苏宁银行等民营金融机构的组建工作,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兴金融组织。

三是积极稳健发展新型金融业态。鼓励合格投资者发起设立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产业并购基金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我市创新创业企业。稳步有序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着力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创新经营模式,推动小额贷款公司专业化、规范化、特色化发展,提升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水平。支持优质的上市公司以及电商平台为主体发起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借助互联网手段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动一批业务经营状况良好,风险控制水平较高的政策性融资性担保机构兼并重组、增资扩股,形成一批资金实力雄厚、竞争优势突出、业务模式领先的大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引导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健全风险控制体系,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发起设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支持发展融资租赁,促进融资租赁与公共事业、医疗设备、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深度融合。

四是加快发展各类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大力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保险中介、信用评级、智能投顾等与金融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形成功能完备的多层次、高水平、现代化、国际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以江北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为带动,积极培育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大力吸引各类金融后台机构集聚,打造国际知名的金融服务外包交付中心和国内重要的金融后台服务基地。鼓励和支持航运金融公司、房地产信托基金、第三方支付与清算公司等新兴金融机构的发展,丰富金融业态,拓展金融衍生产品,抢占金融发展制高点。

(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改善优化融资结构

一是积极培育重点企业挂牌上市并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进一步挖掘企业潜力,充实完善重点企业梯队培育计划。依托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配合、市区联动的协调服务合力。联合证券服务机构,协同推进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主要交易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市挂牌。推动更多的新三板挂牌企业走向创新层,并引导一批企业进入主要交易所上市。引导优质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再融资,进一步优化业绩,传播价值,提升持续盈利能力。通过对经营不佳的上市公司以资产置换、债务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注入优质资产,提升资产质量。做大做强市属国有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提高国有企业的资产证券化水平。鼓励上市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提升战略并购能力和行业资源整合度。

二是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鼓励中小微企业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南京联合产权(科技)交易所展示、挂牌、转让、融资,实现价值发现,促进股权流转。支持区域股权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改制规范,促进创新创业,实现多渠道融资。推动区域股权市场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合作对接,支持依法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规范合格投资者门槛准入,坚守风险底线,逐步建成融资功能完备、服务方式灵活、运行安全规范、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形成错位发展、有序衔接、功能互补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三是规范发展各类要素交易市场。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实施合格投资者准入门槛,进一步防范交易场所风险。建立交易场所监管联席会议,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形成行业监管合力。成立交易场所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专业调解、商事仲裁四位一体的投诉纠纷多元处理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探索开发航运、碳排放权、大数据等新兴交易品种。研究符合政策导向和实体经济需求的交易模式,使要素市场在价格发现、风险对冲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专栏发展区域股权市场

制定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重点扶持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南京联合产权(科技)交易所发挥地方股权交易和金融基础设施平台的作用,推动长三角技术产权交易所引入战略投资者转型发展,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展示、交流、转让以及多元化融资等服务。鼓励企业通过区域股权市场挂牌规范,实施股份制改造,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实现融资发展。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与区域股权市场的合作,完善金融配套服务。依托江北新区国家级新区的政策优势,积极引进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组建资产交易中心、股权交易中心,进一步增强区域金融资产的流动性。

 

四是逐步完善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支持合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充分发挥市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重点投资高新科创项目,以及以PPP模式投资于基础设施领域。支持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健全多层次产权市场体系,拓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通道,促进基金份额流转。以合格机构投资者和场外市场为主发展债券市场,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鼓励债券业务创新。支持企业积极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私募债、重点产业债、绿色债等筹集低成本资金。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聚焦特色金融服务体系,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打造升级版科技投融资体系。紧扣国家和省关于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指导意见,加强科技金融创新和公共政策创新,夯实发展科技金融的独特优势,重点打造科技金融综合示范区。加强科技金融创新和公共政策创新,大力推动投贷联动,建立科技与资本高效对接的信用激励、风险补偿、银政企多方合作机制,提高融资可得性。加强对金融服务创新模式的引导,借助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技术,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有效扩大融资覆盖面。

专栏打造南京科技金融升级版

加快推进金融领域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的深度融合。加快形成具有全方位政策支持体系、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多样化金融组织体系和立体化金融服务体系的新格局,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对科技创新创业的重要助推作用,有力支撑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奋斗目标的实现。

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建设一批特色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形成一批先进的科技金融经验做法,培育一批领先的科技创新型企业,金融支持科技创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迈进科技金融强市行列,成为科技金融综合示范区。到2020年,全市科技创业投资额累计超过400亿元,经授牌的科技银行贷款余额超过150亿元,科技小贷贷款余额超过70亿元,科技保险年保障金额超过2亿元,科技担保累计担保额超过38亿元,累计实现350家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二是构建特色文化金融体系。积极探索文化金融创新,推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构建文化金融创新的南京模式,创建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探索发放小微文化企业金融服务券等创新手段,促进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相结合。依托南京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发挥专业性金融工具组合功能,支持文化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选择文化产业项目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探索建立符合文化企业特点的无形资产评估办法和文化企业征信体系。

专栏创建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

积极探索文化金融创新,推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着力解决文化企业特别是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构建文化金融创新的南京模式,创建国家和省级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

巩固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科委六部门合作会商机制,定期召开文化金融联席会议,促进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相结合。继续发挥全国首家文化金融服务中心领先优势,推进融资辅导、信用增信、金融培训、股权融资服务等功能,提升金融服务券效能,推广文化征信贷创新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推出一批具有示范意义和批量价值的文化金融创新产品,让金融创新政策惠及小微文化企业。提升市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使用效能,加大拨改投试点力度,引导社会资本面向全市文化企业设立3—5支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金陵文化科技小贷公司拓展业务。制订文化企业的分类培育和挂牌上市计划。继续探索文客网莫愁信贷等文化金融新模式,促进文化金融与文化消费的融合。

 

三是深化小微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挥政府金融部门的牵头协调和桥梁纽带作用,打造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用好小微企业应急互助基金,为中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进行集合债务融资。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主导相结合、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原则,建立政银担合作共赢的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分担机制,提升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扩大融资性担保业务规模。建立健全社区金融服务体系,重点扶持创业带动就业项目。鼓励引导各区(园区)因地制宜开展小微企业融资创新工作,打造小微企业金融创新试验区。

专栏大力发展民生金融

继续大力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和阳光信贷工作。积极探索和发展商业保险辅助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模式,积极参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养老保险、医疗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等业务,探索完善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相衔接的有效途径和模式,促进社会保障体系运行效率的提高。加大金融理财知识宣传力度,创新金融理财产品,推进人民币和外汇等理财产品市场的发展。推动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规范发展,探索发展基金理财、信托理财、阳光私募理财及保险理财等理财市场,拓宽老百姓理财渠道。

 

四是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鼓励开展订单融资、存货质押、林权抵押、农业机械设备抵押等金融产品创新,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建立市区联动的涉农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推动金融资源平台向区级服务延伸,为涉农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稳妥有序发展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积极引导其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农业保险,鼓励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属保险产品,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多样化的、充足的风险保障。加强对现代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进一步拓宽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特色园区和专业合作社的投融资渠道。

专栏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着力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的管道,不断优化发展环境,让金融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努力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

贯彻中央和省里的相关要求,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制造业实现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提供稳定有效的金融支持。调整优化科技金融扶持政策,进一步推动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促进金融更好地支持南京科技创新创业和实体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鼓励先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区域股权市场上市挂牌和融资。大力推进投贷联动、债转股等业务,加快推进金融领域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径。按照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相结合的原则,有序降低非金融企业杠杆率水平,优化全社会融资结构,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实现经济和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四)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提升金融发展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金融业创新发展。坚持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在发展科技金融、文化金融、消费金融等特色金融模式上加大力度,积极培育风险投资、股权基金、融资租赁等金融业态,促进金融业更好地适应南京乃至全省的转型发展。

积极运用政策手段,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组织创新、业务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着重加强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及应用。组织开展金融创新奖项评选活动,调动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造中小企业金融产品、服务品牌。

二是探索金融业务产品创新。围绕全市创建海峡两岸产业协同发展和创新试验区的总体框架,在国家级江北新区探索对台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推广企业股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和排污权抵押贷款。积极发展金融仓储模式,促进金融机构与专业物流仓储公司合作,开展存货、仓单、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推广以龙头企业为核心覆盖上下游的供应链融资模式。探索开展PE份额、企业股权、租赁资产、信托产品以及票据资产等创新品种交易。

三是大力推动保险创新发展。鼓励国内外保险机构在宁设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及功能性中心,着力形成保险产业的集聚效应,积极争取保险监管部门的支持,打造机制灵活、运转协调、政策配套、充满活力的保险创新试验区。延伸保险服务产业链,大力引进有经营特色的健康保险、农业保险、航运航空保险、互联网保险、信用保险等专业性保险公司。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鼓励保险公司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积极申请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丰富交易结构,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

四是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成立绿色基金、发起绿色银行、成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使得绿色金融能够在产业转型、生态环境治理、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积极开发绿色金融的产品与服务,改进绿色金融的业务流程和审批机制,建立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约束和考核机制。争取在南京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把驻宁机构和企业的碳排放量指标转化为有价格、可交易的商品,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出标准化碳排放金融产品,开展现货、期货、期权、远期和互换等绿色金融产品交易,在更高层次上发展绿色金融。

专栏绿色金融发展计划

高度重视绿色金融,出台鼓励政策,多措并举,在增加财政专项支出的同时,吸引更多的民营资本从事传统制造业的绿色改造,以及大气雾霾和河流污染的综合治理。探索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措施支持绿色信贷发展,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推动支持绿色保险发展,探索设立环境保护基金,增强政府对绿色金融的影响力和调控力。积极探索绿色金融的市场建设,形成绿色金融体系。加强绿色金融研究,积极宣传绿色金融领域的研究成果,推动形成发展绿色金融的良好社会经济环境。

 

五是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打造一批具有商业特色、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形成具有较高显示度的互联网金融示范区,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对互联网+南京的正向推动力。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创新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以及大数据金融等业务模式,使互联网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规范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交易行为,落实资金第三方存管等监管政策与规定,坚决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行为,确保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

专栏金融科技发展

以金融科技(Fintech)创新为基础,以南京大学工商银行创新金融实验室等为载体,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及区块链技术为核心,推进金融科技在征信、授信、风险控制、智能投顾、支付以及资产交易清算登记等领域的广泛应用,进而推动建立大数据交易中心、人工智能服务中心、交易结算登记中心等建设,逐步实现金融科技供应链管理、文化娱乐、智能制造、教育就业及社会公益等领域更广泛的综合运用,形成以金融科技为核心的产业集聚,推动区域内各类产业的迭代升级。

 

(五)优化金融产业布局,实现协调开放发展

一是加快金融功能区建设。进一步完善河西金融集聚区配套政策、服务设施,营造良好的金融营商环境,提升金融集聚力和辐射力。稳步推进南京金融城项目建设,2020年底基本建成金融城,并加大金融招商力度,提升功能品质,努力将南京金融城打造成南京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的标志性载体。成立新街口金融商务区建设发展战略合作联盟,强化空间重塑和功能重构,推动新街口金融商务区提档升级。在江北新区形成集资产管理、股权交易、金融科技、保险创新等业务为特色的金融产业链集聚,将其打造成为发展新金融、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新金融示范区。

专栏江北新区新金融中心

功能定位:以金融资产管理和区域股权交易为引领,以金融科技和保险创新为驱动,力争到十三五末,将江北新区打造成为具有强大资产管理能力、资本吸纳能力、产融结合能力和创新转化能力的全国一流新金融中心,简称两中心一基地一试验区,即资产交易中心、股权交易中心、金融科技产业发展基地和保险创新试验区。

总体思路:在项目引进方面,以工商银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落地为核心,逐步吸引其他大型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入驻,形成资产管理同业项目集聚,继而进一步吸引信托、基金、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同链产业集聚;在园区功能配置方面,打造两中心一基地一试验区,实现四线并举;在空间选址方面,结合江北新区(老山片区)低密度、生态、宜居、宜业的自然环境,构建绿色、和谐、共享的开放式金融小镇。在产业升级方面,依托南京大学——工商银行金融创新实验室等支撑载体,以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金融科技(Fintech)研发应用为核心,引导金融资源进入先进制造业、智能产业、健康医疗等实体经济领域,逐步推动区域内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推进多点协调发展。结合空港、江海港和高铁港三大枢纽区的自身优势,打造以临空金融、临港金融、航运金融等为特色的金融小镇。以中国(南京)软件谷为载体,重点发展金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以麒麟生态科技园为载体,重点引入金融数据处理、金融后台服务等金融配套服务。以新城科技园为载体,重点发展金融产品创新与研发、金融人力资源外包等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同时,积极鼓励各区(园区)结合自身特色,发展特色金融,构建特色金融服务区。

三是拓宽金融开放合作。主动融入国家对外开放新布局,加快金融国际化进程,利用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市场开放契机,促进更多企业走出去发展,鼓励更多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抢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南京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交流合作。承接国际金融产业转移,促进金融机构、金融人才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逐步实现金融法制、营商环境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深化宁台金融合作,并推广宁台金融合作的成熟模式,逐步与香港、新加坡等亚洲金融中心及欧美金融中心开展深度合作。

专栏10  深化宁台金融合作

围绕江北新区、两岸产业协同发展和创新试验区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利用好两岸企业家峰会平台,抢抓两岸金融合作发展先机,着力争取对台湾地区金融政策先行先试,努力将南京打造成两岸金融合作示范区和区域性离岸金融试点区。制订专门鼓励台资法人机构来宁发展的扶持政策,大力开展对台金融招商,重点推进彰化银行等在大陆设立法人子行项目,争取对台湾地区跨境人民币业务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宁台金融合作示范载体建设。

 

四是强化长三角城市群区域金融合作交流。主动承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辐射和带动,争取共享人民币国际化、资本项目自由化、金融经营混业化等先行先试政策,实现借势发展、错位发展。借鉴上海金融发展经验,加快金融生态环境、金融市场建设、金融监管体系的创新发展。拓展南京与长三角城市群之间的金融交流,参与长三角区域的金融市场联动、产业整合和管理创新。十三五期间,逐步开展金融峰会论坛、金融产品研发推广、金融风险防范、金融人才培养、金融信用评级等方面的合作,实现长三角城市群之间金融的共赢发展。

专栏11  加强区域金融合作

在泛长三角地区南京、宿迁、扬州、泰州、镇江、淮安、芜湖、马鞍山、滁州、宣城十市正式成立区域城市金融创新合作联盟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区域城市间的金融合作交流。每年召开联盟峰会,推进泛长三角区域城市间在金融市场开放、金融改革试点共建、资本市场建设、支付和征信系统创新、金融信息共享与研究服务、维护区域金融安全和稳定等方面合作。加强与长三角城市群之间在金融机构交流互设、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发展、资本市场共享共用、政府抱团服务、项目融资、金融中介发展、金融风险应对、区域金融文化培育等金融项目上的合作,构筑金融一体化的大金融发展新格局,提升南京金融的辐射影响力。

 

(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一是优化金融发展政策环境。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和省政府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对南京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给予政策支持。借鉴国内外推动金融业发展的经验和做法,根据南京经济发展重点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实际需要,研究出台相应资金导向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金融产业招商、信贷投放、金融创新、股权投资、金融总部建设等政策措施,进一步集聚金融资源,推动金融产业加快发展。

二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出台与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征集、查询、使用、管理等相关的政策法规。完善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与人民银行、其他地区征信信息平台的合作,努力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入库面,并积极在金融领域扩大信用信息使用范围。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具有南京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

三是完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深化金融稳定和监管协调机制建设。建立一行三局一办为主、涵盖各相关部门的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完善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等新型金融业态的长效监管和风险处置机制。参照金融监管部门标准,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能力建设。通过建立大数据监测平台、风险研判和联合审批等制度实现对交叉性产品和跨市场金融创新的有效监管。加强对公众投资的风险意识宣传,引导公众理性投资,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

专栏12  积极防范金融风险

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会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处置一批风险点,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相关部署,出台《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去杠杆工作。进一步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处置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区(开发区)靠近基层一线的优势,强化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将处非工作关口前移;充分发挥行业主(监)管部门的职责,推进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管理。强化地方准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发展。

 

四是强化金融法治环境建设。积极完善地方金融法治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南京实际,逐步修订完善地方金融政策法规,推动提升监管依据的法律效力层次,确保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新兴金融市场主体在设立运营上都受到有力的法制规范约束。严格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不断提高地方金融监管的威慑力。强化金融法治精神的宣传教育,增强金融从业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依法维权意识。依法处置各类金融消费投资纠纷,在协商调解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和司法途径解决纠纷,进一步完善与仲裁机构和法院的对接机制。

(七)积极引进和培养金融人才,构建金融人才高地

一是实施金融人才引进工程。将金融人才纳入重点人才目录,制定金融人才引进计划,着力解决南京金融人才需求瓶颈问题。会同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梳理各层次金融人才的短缺情况,支持金融机构向海内外招引金融人才,引进各类熟悉金融市场、金融业管理、金融创新技术、金融资本运作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借鉴吸收上海、天津、深圳等城市的经验,落实和完善金融人才待遇政策,为驻宁金融机构吸引人才提供必要条件,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二是实施金融人才培训工程。依托南京大学等知名院校设立金融人才培训基地,建立由高等院校、培训机构、金融行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各方共建共享的多层次金融人才培养体系,有计划地开展以金融管理、创新为核心内容的职业培训。同时,分批选送市、区两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进入基地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金融专业水平和金融风险意识。有重点地组织赴境外培训学习,考察借鉴先进国家的金融市场、金融管理、金融创新等,提升金融人才培养的国际化程度。

专栏13  加强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

制定金融人才引进计划,定期梳理人才短缺情况,支持金融机构向海内外招引金融人才。对金融扶持政策进行有针对性的优化,在高层次金融人才的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并积极争取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和个人其他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先行先试。加强金融人才交流,选拔优秀人才到境外金融机构培训学习。

充分利用南京亚太金融研究院两岸三地专家团队资源,发挥其在打造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城市过程中的智库和推手作用。加强与江苏省金融研究院、驻宁高校的合作,有计划的开展金融人才培训和课题研究活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主动争取国家层面对南京金融业的更大支持。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协同推进规划实施。充实市金融工作部门力量,建立与各部门、各区协同实施规划机制。

(二)加大宣传推广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格局,不断扩大十三五金融规划的影响面,大力提升南京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的知名度。加强各金融功能区的招商推广工作,突出金融招商的重点领域和示范效应。通过推进各项重点金融项目、专项研究课题,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持续对规划进行宣传。

(三)强化实施保障

按照分工落实、分阶段推进、系统化实施的原则,将规划目标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并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和金融发展形势的变化,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努力提高规划的实施效果。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推进规划的落实。(信息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20173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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