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今日高新> 通知公告
南京高新区产业区四期A、B、C片区道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B片区道路一标勘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21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南京高新区产业区四期ABC片区道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建字[2016]2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B片区道路一标勘察工程
2、建设地点:南京高新区产业区四期,永新路、汤盘路、星火北路、高科十五路围合片区。
3、工程规模:具体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类型:地质勘察招标;
5、勘察服务期要求:18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7、勘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勘察布孔图
8、标段工程投资估算:18200万元
9、招标内容:
1)根据设计院提出的地质勘探要求及勘察布点图,对该工程进行初步、详细及施工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与路基设计、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勘察工作包括路基和桥位处勘察,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路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的需要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10、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九个标段,具体划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代理人可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告发布时间为准),上午9:3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广州路183号东门310)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熟知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批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企业自20143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以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⑤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2、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同原件。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要求,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其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地质勘察招标采取综合评估法:设定分值为100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
1、办理相关事宜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指定的人员;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开标时,本工程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递交上述原件,若相关人员未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到场但未递交上述原件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其标书将被退回。
5、本项目为固定费率合同。
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高新区
邮编:210012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广州183号东边门
邮编:210024
联系人:鲍雪婷
电话:025-83727765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http://www.njnhz.gov.cn/
【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