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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新区盘城居住新区一期二、三组团保障性住房项目三组团标识、标牌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13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南京高新区盘城居住新区一期二、三组团保障性住房项目

三组团标识、标牌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NJBYZY20170613-01HG

1.招标条件

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南京高新区盘城居住新区一期二、三组团保障性住房项目三组团标识、标牌采购及服务 招标条件已具备,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建设地点: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招标内容三组团标识、标牌采购及服务

期:签订合同之后的2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合同估算价:2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4.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2017年0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7年06月13日2017年06月19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三楼304室),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4.2申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查,注册资本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准);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 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注:以上要求须提供原件核查,资料一次性递交。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标阶段。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njnhz.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址:高新区高科一路2-2号     

联系人:李工                     

 话:025-58641272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三楼

     人:王微               

 话:025-5212109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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